常州经开区初级中学 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27   作者:王楚联   点击量: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常经社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时间段

2023—2024学年度(20238月1日20247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员额制教师。

事业单位正职校级领导不含集团校执行校长的年度考核,由社会事业局负责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孙建军

副组长:韩爱明 孟进军 徐秋娅

组员:吴艳滨、季媛、强诗怡、魏银丽、承媛、史文杰、及教师代表2人

、考核内容

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

、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考核比例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参加援藏、疆、青、陕支教的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支教时间超过6个月且在支教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并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的指标(人员不占单位考核人员数)。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倾斜。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以内。

六、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1.制订考核方案6月24-6月25日)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学校特点和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进行细化,同时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行政奖励名额。

2.动员部署6月25-6月26日)。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或通过学校QQ群及校园网宣传发动),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3.个人总结626-627日)。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学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

4.教职工民主测评6月27-6月27)。单位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与推荐,参加民主测评推荐人员应不少于全体编内教职工的80%。测评要求体现激励性、公开、公平、公正,凡民主测评优秀率较高的,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等次;凡民主测评有30%以上为不合格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凡民主测评有50%以上为不合格的,可确定为不合格。

5.各考核小组工作(627-630日)。年级组(教研组、科室)部门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负责填写同事互评打分,并填写意见。各考核小组负责人召集组员,推举出本小组考核等地“优秀”的候选人

6.综合评价(71-711日)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负责学校评价打分,并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建议名单,并将名单上报办公室

7.评定等次7月12-7月17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校长室的主持下召开会议,集体商讨确定教职工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并将“优秀”人员名单校园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确定上报,并对全体考核人员写出考核意见

8.结果反馈7月17-7月31日)。通过书面等形式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党政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登记表由单位及时存入被考核人的人事档案。

、考核结果的使用

2023—2024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社会事业局将按照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单位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合理运用至聘任(用)、奖励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给予记功(考核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

3.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对于年度考核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我省制定的奖金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因个人原因年度考核未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取消当年年度专项绩效奖。

 

、相关说明

 1.各单位正职校级领导(不含集团校执行校长)不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人数,由社会事业局负责考核,如考核等次为优秀不占本单位优秀名额,但人员名册和考核结果要统一填写在本单位各类考核表册中。

2.关于员额制教师,各校按照不高于在编教职工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员额制教师总人数的20%以内,计算时小数点后统一舍去)组织考核

3.《常州市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请学校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复印,不要随意缩小或放大。

4.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5.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6.2023年招考录用的事业编制教师为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2023年招考录用的员额制教师,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7.在社会事业局跟岗锻炼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人数,由社会事业局负责考核,如考核等次为优秀不占本单位优秀名额,但人员名册和考核结果要统一填写在本单位各类考核表册中。

8.在其他单位交流的教师,由派出单位参考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比例由考核单位掌握,所产生的名额在本单位核定的教职工优秀名额总数内,不另行核拨,本单位在有关考核上报材料中“备注”栏内注明“交流”。

9.本学年参加支教的人员,支教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在派出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等次,如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占原单位优秀名额。

10.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人员,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常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 

常州经开区初级中学

2024.06

 

 

 

附件:

1、 工作行事历

2、 2023—2024学年被考核在编人员名单( 42人)

3、 2023—2024学年被考核员额制人员名单(18人)

4、 2023—2024学年考核“优秀”、“合格”“嘉奖”名额

 

 

附件1:工作行事历

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

负责部门

制订考核方案

6月24-625日

校办 校长室

动员部署

6月25-26

校办 校长室

个人总结

6月26-627

级部负责人

考核小组工作

6月27-630

考核小组负责人

综合评价

71-7月11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

评定等次、公示

7月12-717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

结果反馈

7月17-31

校办

报送学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至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9月29日前

校办

报送奖励人员材料至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审批,

具体时间通知

校办

附件2:2023-2024学年被考核在编人员名单(40人)

语文

数学

外语

政史地

理化生

音体美信

管理人员

王楚联

季媛

李倩茹

吴艳滨

赵丽峰

    毛优丽

韩爱明

朱人杰

杨洁

蒋辉

顾君

朱玉洪

朱琳

孟进军

蒋沐涵

朱姣

奚媛

王莞迪

承媛

魏银丽

徐秋娅

贺滨冰

邵珂

潘丽娜

郑志娟

张宗雄

史咏美


陈逸菁

崔曼红

徐朦

陶惠敏

董妍

吴铁柱


杨韵竹

罗翌

李萍萍





肖海燕

肖菲

袁学伟






沈波






 

 

附件3:2023-2024学年被考核员额制人员名单(18人)

语文

数学

外语

政史地

理化生

音体美信

李宁

张曦

陈佳风

何志英

张近

管思忆

倪群芳

范宇婷

张颖

徐鸣萍

强诗怡

史文杰




钱阳

张崇崇

张浛钰





顾铃雅

陶艺





段菲




















附件4:2023-2024学年考核优秀名额

由社会事业局审核确定“优秀“名额

在编9

员额制3

按社会事业局审核确定合格嘉奖名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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